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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宁县疫情防控最新提醒!
洛宁县疫情防控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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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23: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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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均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房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相关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1. 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均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管控措施。
2. 广大居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确需前往的,要落实报备,途中加强个人防护;返宁前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返宁后严格现行政策落实相应健康管理。
3. 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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