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哲学方法论,是关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方法的理论。世界观主要说明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说明世界“怎么办”的问题。关于马克思哲学的方法论,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法:
1、辩证唯物论
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和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阐明了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和世界的组成“有什么”的问题。
2、认识论
认识的本质,就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3、联系观
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着的有机整体。
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和可变性。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观点。
4、发展观
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因此,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观是一定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思想观念层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个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对发展及怎样发展的总体的系统的看法。确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伴随各国经济社会的演变进程而不断完善的。

5、矛盾观
矛盾观诠释了对立统一的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分析的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6、价值论
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具有不可比较性。价值是一般劳动的凝结,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范畴,深刻地揭示了商品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