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霍邱县公安局及时查处1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依法行政拘留2人。
8月2日,六安市第三光荣院在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霍邱县宋店镇胜利塘村进行正常施工过程中,王某某(女,47岁,霍邱县宋店镇人)、郑某某(男,62岁,霍邱县宋店镇人)等人阻止施工,镇村干部多次规劝无效。接到报警后,霍邱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经民警法制宣传,现场劝离,王某某、郑某某等人拒不服从,公安机关果断采取措施,当场依法口头传唤王某某、郑某某等人接受调查。经调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郑某某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智慧六安人
编辑:姜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