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琳)7月26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局局长王惠谦,少审庭庭长郑琨,民一庭副庭长苏晓明,民二庭副庭长裴文娟,民三庭副庭长刘丽娜,民四庭员额法官王睿,刑一庭员额法官董智伟等一行7人到孟津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业务指导交流会,对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和业务指导。孟津法院各业务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座谈,党组书记雷洪文主持座谈会。

业务指导

座谈会上,王惠谦对孟津法院上半年审判质效情况进行点评,洛阳中院少审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刑一庭法官分别指出了全市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孟津法院存在的个性问题,就审判实践中比较容易出错、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如何适用法律及裁判标准进行了探讨,并对今后工作中如何克服纠正容易产生的问题作出具体指导。
答疑解惑
孟津法院与会人员就自己在审判中遇到的疑难、有争议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发问,洛阳市中级法院各业务庭对这些问题现场一一解答,并给出相应的指导性意见。针对一些疑难问题,两级法院与会人员展开了讨论,并提出许多可操作的施行方案。

雷洪文表示:“非常感谢中院各位领导和员额法官对孟津法院的业务指导,这种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座谈,针对性和实用性都很强,有利于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案件质量提升。下一步,孟津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沟通、学习和交流。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提升两级法院审判工作水平。”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