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尉房佳慧)7月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检察院技术部门前往陕州区原店镇辛店村利用无人机技术开展公益诉讼现场勘查取证工作。此次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为公益诉讼取证提供技术协助是该院一次全新的尝试。
购买先进设备,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注重以“检察+科技”为手段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综合考虑财经政策,科学制定经费预算,协调资金购买了无人机、公益诉讼勘察箱、出庭公诉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技术装备,有效了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取证工作质效,为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强力的科技保障。
安排专人培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为了提高检察技术部门干警办案能力,该院为干警购买专业书籍、下载考试题库进行研究学习,安排干警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为期18天的无人机驾驶证培训,干警康宁取得无人机驾驶证,并被表彰为“最佳飞手”,干警房佳慧参加无人机生产厂家组织的技术操作培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加强实战演练,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无人机有超高清录像、精确测量、拍摄面广、不受地形限制、动态跟踪等优势,本次现场勘查取证,技术部门干警联合第四检察部干警,从不同高度、多种视角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自然损害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和测量,固定了现场证据,记录了勘验取证过程,形成案件有关的第一手材料,为案件的顺利进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后,陕州区检察院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检察技术在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应用,切实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守护绿水青山,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