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宁)为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落地见效,6月16日下午,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韩振标、省河长办副处级干部李智喻、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会军、省委改革办改革二处三级主任科员伍静一行四人莅临三门峡进行实地调研。市委改革办副主任胡红勤,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道伟,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宗杰,市河务局二级调研员姚艳伟以及灵宝有关领导陪同。



调研组一行对灵宝市故县镇盘东村四乱清理点、故县镇310国道改建项目临时建筑、弘农涧河沿河排污口及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了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并对整治效果作出积极肯定。调研组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要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要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6月17日上午,调研组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调研工作座谈会,三门峡市委常委、秘书长郭鸿勋主持会议,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就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报,各成员单位座谈交流。最后,韩振标组长作了讲话,他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背景以及此次调研的要求,指出全面改革以来,三门峡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措施实、运行效果好,担当意识强。他还对三门峡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识需要再提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河南省检察院和河南省河长办努力探索建立并被全面推广的重要工作机制,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二是协作领域再拓宽,“河长+检察长”不仅仅需要河长办和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协作,更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三是线索移送要及时,各相关单位如果遇到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公益难题,可以及时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四是职责把握要搞准,检察机关是监督机关,不能代位行使行政权。五是工作要注重总结并形成经验加以推广。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强协作配合,挖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事例,及时发现“河长+检察长”制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市委秘书长郭鸿勋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好学习好调研组提出的要求,向主要领导做好汇报,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落实,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更大合力,不断提升三门峡河湖治理水平。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