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科)为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中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一行向县公安局送达规范侦查活动检察建议书,嵩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惠强现场接收了检察建议书。

嵩县检察院自5月17日起通过调阅县公安局案卷材料,进行逐案评查,发现其中存在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超期、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适用强制措施三类强制措施违法问题。并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第二项、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建议县公安局积极进行案件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健全强制措施审批制度,建立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到期预警机制,“依症施策”,排除隐患,保证司法公正。


会上,耿艳升检察长强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梳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发送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应尽的法律职责,检察建议只是一种方式,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办案合力,维护社会稳定才是最终目的。希望公安机关在接收检察建议后,认真研究,积极整改问题,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高惠强局长表示,感谢检察机关送达检察建议、指出问题不足,针对检察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公安机关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排查整改,并及时反馈结果。
迄今,据公安机关反馈,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今后,嵩县检察将不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助推查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以检察业务服务民生民利,进一步提高群众执法满意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