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陈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法院执行法官李冰手中,并对该院公正高效的执行效率大加称赞。

2020年,被执行人张某因急需用钱找到陈某,向其借款11万余元。张某出具借条一份。该款项到期后,陈某经催要无果后,于2020年10月向开封市祥符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借款。该院受理此案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分期分批归还该笔钱款。
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张某未按约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多方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下落不明。
在走访调查中,李冰了解到张某有一套房屋马上面临拆迁,遂来到拆迁办办理协助执行手续。经过沟通,拆迁办将申请人的执行款打入了法院账户。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白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