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5日,中共鄂州市委办公室、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1年6月13日上午,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迅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迅速在全市开展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网、瓶装液化气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着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燃气使用安全管控,重点治理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损坏,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健全落实燃气站、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持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汛期高温多雨、事故易发特点,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城镇老旧小区供电供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市政水利工程和机场建设、电力、渔业船舶、特种设备、仓储物流、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突出消防、油气管线、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福利院、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涉爆粉尘、涉氨制冷、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突出工地工棚用火用气用电、乡村道路临崖临水警示护栏、堰塘湖泊易溺水等高风险部位,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各地各部门责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落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确保无漏洞、无盲区、无死角。
着力抓好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加强火车站、客运站、地铁站、公交站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危险品监管,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安全监管,深化交通运营专项整治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做好城市水、电、气、通讯等运行保障,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转。全面落实“八个到位”防汛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汛排涝抢险应急预案,狠抓防汛排涝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城市安全度汛。要加强短时强对流天气预警预判,迅速开展应急应对,确保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监管执法,持续加大非事故类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或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科学配置各种应急力量和资源,加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能力专业化建设,强化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确保应急处置在第一时间响应,实现统一指挥。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信息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遇特殊情况,有关部门要果断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必要时坚决实行停产、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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