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全体民辅警通过认真学习总结,不断转变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盼,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努力把发现的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避免矛盾升级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2021年5月28日,瀍河分局塔湾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工地矛盾,消除了社会隐患。2021年5月18日,瀍河区某工地一工人发生突发性疾病病亡,其家属方与劳资方因补偿款额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无果出现矛盾。5月27日下午当双方再次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劳资方暂停协商,家属方情绪激动,眼看原本一起民事纠纷很可能要演变升级造成不良后果。

塔湾派出所值班副所长燕耀辉、民警李春国等人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仔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悲伤心情,且到场家属中还有八十多岁、六十多岁的老人,在劝慰家属方的同时做了初步研判,认为必须尽快解决,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为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燕耀辉、李春国等人在向市局110汇报请求相关部门联动解决的同时,积极作为主动联系塔湾派出所聘请的义务调解员(原铁路法院退休法官)马延平,向其说明情况并请其帮助调解协商。随后,处警民警将当事双方请到派出所协商解决。马延平到场后耐心地以《民法典》为依据从法律角度为双方解读了工亡赔偿相关的法律条款,引导双方要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协商,如果仅凭感情用事不但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还很可能产生新的矛盾让事情变得更复杂,如果再意气用事甚至还可能造成违法的后果。处警民警在协调过程中又不断对家属方晓之以法理,对劳资方动之以情,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历经九个多小时的努力下,当事双方终于在5月28日凌晨零时左右就补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在派出所的见证下,当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该事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本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解决范围,但如果不尽快解决很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不但会对当事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还会直接影响辖区的整体形象,会给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处警民警在处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后主动作为,积极想办法借助社会力量,依靠群众解决了问题,这充分体现了他们心里装着群众,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不但化解了矛盾,也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更进一步彰显了瀍河政法队伍一心为民的担当精神。(张红刚通讯员/赵自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