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君:放了呀,而且为了保护环境,我还想了个特别的办法呢~ 
兵蜀黍:啊,这鞭炮挺好吃的吧...话说我这有一个大大的红包
君君:
兵蜀黍:红包里面装着满满的疑惑……请你来解答,如果解答清楚了,疑惑就会变成大大的祝福,送给你哟~
兵蜀黍:从法律上讲,这是附条件的赠与~我户口在本市,那我的安置地应该也在这儿吧?君君:退役士兵安置地为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呢,入伍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并且退役后不复学的,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君君:是呀,《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由省级以上政府退役事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兵蜀黍:我有个大表哥,他是外地户口,安置地怎么也在这?君君:你嫂子的户口是不是在这里?如果退役时结婚满两年,就符合易地安置的标准。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结婚满两年,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君君:除刚才那种情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因其他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都可以易地安置。另外,2018年8月1日后退役的士兵,其服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易地安置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君君: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一、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二、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四、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五、符合上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