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榜样看齐,向劳动致敬
苗云凤/特发信息光网科技公司
马克思曾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了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的确,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美好事情的源泉,正是因为人们永不停息的辛勤劳作,人类社会才能不断发展进步。
有人说过:“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在我们部门就有这样一群不平凡的劳动者们,我印象最深的是胡达成,他在研发部负责的是样品模块。他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在上班时你总能看见他抱着一箱箱的产品忙碌着,在休息时也能看到他在群里发各种产品信息,遇到交期很急的样品单就会通宵达旦,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的要求。还有一位被我们称为“工匠”的同事,他叫张江。刚来公司的时候听到别人这样评价他,我特意去网上百度一下什么叫做工匠,在后来的工作中我发现他实至名归,他工作兢兢业业,遇到什么不太懂的专业知识他都会仔细给我们讲解,有他在我们都很安心,可以放心大胆的干。我们部门经理经常对他说,“张江啊,不要老是待在办公室,也要注意身体,抽空陪陪孩子。”他就会笑笑说:“一会就好了,一会就走。”他总是这样“敷衍”领导,一会儿看不住又去做别的了,像转个不停的小陀螺一样。
像这样兢兢业业的人特发信息还有很多,他们就是一群平凡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这就是劳动者,他们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们不是演说家,只会用行动为自己代言。
巍巍长城,诉说着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勤劳;葱葱绿林,见证了奉献者的辛勤汗水;高楼大厦,映照出建筑工人黝黑的臂膀。我们今天所享受的一切都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双手一砖一瓦搭建起来的,他们都是值得千古传唱的英雄。劳动是伟大的,劳动者用勤劳双手和智慧创造人类文明,为我们营造美好家园。向所有的劳动者致敬!
(本文获2020年度深圳内刊界“优秀内刊传媒奖好言论一等奖”原载《特发》月刊 2020年第4期员工情怀)
作者简介:苗云凤,女,河南驻马店人,学士学位,商务英语专业;喜欢旅游、健身、瑜伽、打羽毛球等;2019年7月进入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研发工程师;曾于《光电通信》2020.11/12月刊发表《浅谈MPO光纤连接器的发展与应用》一文。
以奋斗者为本
尹昌龙/深圳出版集团
最近读到有关华为企业管理方面的书,其中讲到一个重要的观点,华为始终在践行“以奋斗者为本”的原则。一个企业的成功,必然是奋斗出来的。因此,企业无一例外都在鼓励员工为企业奋斗。但反过来看,企业应如何对待奋斗者,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
以奋斗者为本,华为号召员工做雷锋、做焦裕禄,也承诺绝不让雷锋、焦裕禄吃亏。一方面是鼓励员工做贡献、当先锋,为企业拼搏奋斗;另一方面也强调企业应最大限度地支持奋斗者,让奋斗者得到好处。奋斗者只有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才会真切地感受到激励和鼓舞。
华为管理理念中还有一条:“钱给多了,不是人才也变成了人才。”这句话虽略显夸张,但其本质也是指向“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要加大对人才的激励力度,充分焕发奋斗者的干劲和潜能,使奋斗者觉得值得,没有吃亏。于企业管理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那么,在企业管理中如何做到“以奋斗者为本”呢?首先,要给足回报。企业强调精神的力量,注重以文化人,鼓励员工做高尚的人,为企业多做贡献,这无可厚非。但是,人往往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总会选择收益更大损失更小的选项。因此,企业鼓励员工干事创业需要实实在在的利益。正如改革开放之初,国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起来也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得利。谁先抓住机遇、敢于开拓,谁就先富起来。当时全国各地许多人也是带着发财的梦想来到深圳的。一批先行者“摸着石头过河”,敢于吃苦、敢于拼搏、敢于追求梦想,他们最后获得巨大利益,先富了起来。
同样的道理,一个企业,如果缺少了利益激励机制,也就难以产生更多奋斗者,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容易受阻。精神激励是一部分,但仅仅靠精神激励是走不通的,一定离不开利益作为支撑。以奋斗者为本,就要给足回报。
再者,以奋斗者为本,要宽容失败。在奋斗前行的路上,往往会有“牺牲者”。很多奋斗者都会经历进入“无人区”的状态,在奋斗过程中撞得头破血流、伤痕累累,所以有必要建立容错机制,保护奋斗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减少因奋斗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划分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做事出于公心,在探索改革创新中出现了一些失误,那么这种探索就应予以鼓励。如果大家都很保守,不愿意奋斗,不愿意开拓,那么成长或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以奋斗者为本,就是要以一种包容的方式,给予奋斗者试错机会,让想干事想奋斗的人消除后顾之忧,轻装上阵,敢于在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在奋斗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以奋斗者为本,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座右铭,更应该成为这座城市发展的价值取向。40年来,深圳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为现代化大都市,经济规模翻了两万多倍,这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但更重要的因素无非是深圳人的接续奋斗。
每个凌晨的二三点钟,深圳很多写字楼灯光依然透亮,这里有无数努力工作、刻苦研发的加班族。深圳人清楚地知道,这座城市是奋斗出来的,未来也必将因为奋斗更为出彩。“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些观念早已深深刻进这座城市的灵魂。在深圳,空谈的人是不被欢迎的,要干实事,求实效。在企业,也只有实干的奋斗者才有更多的机遇,赢得更多的尊重。
一个企业,以奋斗者为本,才会有希望;一座城市,以奋斗者为本,才会有无比灿烂的未来。让我们向奋斗者致敬!
(本文获2020年度深圳内刊界“优秀内刊传媒奖好言论一等奖”原载《深出版》2020年10月刊)
作者简介:尹昌龙,北京大学文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阅读联合会会长。曾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等。
防疫大局岂容挑战?
史建龙/华侨城物业
4月8日,《扬子晚报》的一篇《因扫健康码发生纠纷,小区保安遭业主追砍致重伤》的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文中提到,西安市灞桥区某小区的保安队长因扫码争执,被一位男业主砍成重伤。从现场视频来看,业主下手之狠毒更是触目惊心,让人愤怒。而从整个事件来看,业主并非一时冲动,因为在刀捅物业保安之前,业主也曾带着棍棒在保安室外徘徊。
其实这种伤人事件在疫情发生期间并非个案。早在2月15日,贵阳某小区业主王某在出入小区时没有携带证明,受到保安的阻止,于是两人发生了争执,王某一怒之下掏出一把刀,朝保安黄师傅刺去,王某随后被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而成都某小区一保安因在疫情期间劝阻访客进入小区而被刺身亡……虽然这些伤人者后来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些暴力伤人行为对物业人内心带来的伤害却难以弥补。
疫情发生以来,700多万物业从业者,为了守住社区这个高人员密度、高传染风险区域,不畏人来人往的危险,放弃与家人团聚,始终站在防疫一线,为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排查车辆可疑人员、为公共区域消杀消毒,为居民们守住了社区这最后一道防线。他们在业主最需要的时候,组织团购物资保障生活,为居家隔离户送快递、送生活用品,一遍遍和业主解释沟通宣传防疫规定……他们和一线的医护人员一样直面疫情,用实际行动为小区的居民安全保驾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应该值得广大业主尊重和理解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当物业人员按照规定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时,个别住户却认为物业人员在故意为难自己,他们不愿扫码登记、不愿办理出入证件并强行进入小区,给物业人员在小区安全管理上造成了很大困惑。
我们都知道,疫情防控工作内容并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范畴,物业服务费中也没有该项支出,这是物业人员在特殊时期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一项工作,虽然物业人员没有执法权,但也都是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并在其授权下执行。在疫情关键时期,不管是什么人,必须要遵守。对于物业人员来说,那就是工作的职责,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这个职责是不容商量必须遵守的。如果住户和访客不听物业人员劝阻,对政府相关规定置若罔闻,辱骂、恐吓、伤害他人,都是对小区公共安全和业主健康的罔顾、对社会秩序的挑衅,这些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必须受到严惩,不能让受伤害的物业人员流血又流泪。
就在前不久,《人民日报》刊登过一篇《防疫大局不容挑战,这种豪横做派不能惯》文章,针对北京一名司机拒不出示出门条,不配合测量体温,企图直接驾车闯卡进入小区的行为进行遣责。文中写道:规则面前无特权,身份不是通行证,豪车更不是挡箭牌,违规违法了就须受到法律制裁。谁破坏疫情防控、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谁就该受到处理。因为疫情防控大局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挑衅!
我们在向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万千物业人致敬的同时,也希望社会能对物业人员多一些关爱,希望业主们能对物业人员多一分理解,毕竟和谐、安全小区环境是靠大家共同维护的。
(本文获2020年度深圳内刊界“优秀内刊传媒奖好言论一等奖”,原载《深圳物业管理》2020年第4期)
作者介绍:史建龙,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侨城物业(集团)华南分公司总经理。深耕物业服务领域二十载,见证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变迁,对物业行业有着独到的见解及认知。其任职的华侨城物业成立于1995年12月,业务范围覆盖40余个城市,拥有区内外近50家分、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