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储涛)1月15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主持会议并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市委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省委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结合起来,统筹把握,学深悟透,坚持系统观念,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十四五”时期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工作服务好、保障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主动把现代化洛阳都市圈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精准对接,做实服务保障工作。要贯彻落实高检院新的司法理念,持续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等工作。要围绕市委全会工作具体部署安排,找准检察工作契合点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履职作为,切实用服务大局的实效来检验检察政治担当。

会议指出,要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积极主动把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开展司法效果评价,把释法说理评价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要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积极推广“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持续开展公开听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要抓好“五个检察建议”工作落实,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落实好。
会议要求,要聚焦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主动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使命落到实处。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做到对标对表;要运用好系统思维、法治思维,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有忧患意识,落实好“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县处级干部、中层正职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