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研究部署了嵩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土地划拨利用情况及党建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准确把握“巩固”“拓展”“振兴”“衔接”的内涵要求,加快推进工作体系、帮扶机制、扶贫产业、区域空间、政策资源的有效衔接,增强乡村发展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会议指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要结合我县独特的自然禀赋、文化积淀及森林资源优势,规划愿景为蓝绿相依、大美嵩县。规划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森林惠民;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弘扬文化,突出特色;严格保护,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科学绿化。规划建设期限为2020-2029年,确定嵩县森林城市建设空间布局为“一核、三屏、多廊、多点”,一核是指嵩县规划建成区;三屏分别是指伏牛山自然保护区、熊耳山自然保护区和外方山生态保护区形成的生态屏障;多廊包含道路绿廊、水系绿廊和绿道绿廊;多点是指县域范围内的镇村、生态文化基地和修复的废弃地等。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强化技术服务和人才保障。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嵩县与新疆哈密伊州区南湖乡结对共建工作;2021年村级阵地提升工作;村“两委”换届后提升工作效能等相关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宗玉红、县委副书记陈亮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申进超、县政协主席杨武装等县领导参加或列席会议。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