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换届】嵩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十六严禁”
嵩县党建
★ 严明纪律规矩★
★ 营造风清气正 ★
1. 换届期间,严禁在群众中传播和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
2. 换届期间,严禁组织酒局饭局,并在酒局饭局上发表抵触、攻击换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具有一定负面煽动性的言行。
3. 换届期间,严禁通过非法集会,公开发表抵触、攻击换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言行,干扰影响党员群众正常选举。
4. 换届期间,严禁组织、蛊惑群众上访,串联党员群众不参加正常选举活动。
5. 对组织、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已经介入或已明确界定的人和事,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严禁当事人或非当事人反复缠访、闹访,干扰影响本届选举。
6. 严禁利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参选人进行恶意中伤,妨害党员群众正常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7. 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妨害党员群众正常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8. 严禁寻衅滋事、恐吓威胁党员群众、妨害党员群众正常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9. 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
10. 严禁以获取选票为目的,通过宴请、送礼、许愿,安排消费活动、发放电子红包、赠送电子礼品、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联谊活动等形式进行拉关系、打招呼、拉帮结派,请求他人在推荐、选举中给予自己或他人关照。
11. 严禁借换届选举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发钱分物处置集体资产,通过公款请客送礼、外出旅游、滥发补贴资金,或以其他形式侵占集体财产。
12. 严禁以暴力、威胁、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暗箱操纵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13. 严禁阻挠、推搡、殴打选委会成员或其他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影响工作人员依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正常开展工作。
14. 严禁对控告、检举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打击报复。
15. 严禁离任或被调整职务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不停止履行原职务行为,继续决定和审批人、财、物等事项,不及时交接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16. 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情况,对凡属于以上情况之一的,视为干扰破坏选举,并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给予严厉打击。县换届办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直接受理广大党员群众关于影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各类行为、人员、事项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实名举报,并从严从快甄别处置到位,切实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着力营造稳定有序、风清气正的村(社区)“两委”换届环境。
举报方式:
嵩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379—60213510
举报邮箱:sxhjb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