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离开了案件质量,所有的辛苦付出都没有意义,法治精神、司法公信力、公平正义就成为空谈。”12月21日,洛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以“转理念、强基础,不断推动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围绕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性、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何推动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为全市两级院业务部门干警进行专题授课。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有了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吴志军检察长指出,提升案件质量,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检察干警履职尽责的底线。检察官要不断强化自觉履职意识,找到不足,有针对性地解决短板、弱项,付出更多,做到极致,用“工匠精神”将每一件“检察产品”打磨得经得起人民检验,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对得起“新时代检察官”这一沉甸甸的称号。

“证据审查不严导致错误起诉、认罪认罚开展不规范、释法说理工作不到位、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课上,吴志军检察长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从实体问题、程序问题、文书问题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深入剖析了案件质量问题存在的原因。

吴志军检察长就如何提升案件质量,提出四点措施。一是要处理好理念与落实的关系。要在办案中把“疑罪从无”“少捕慎诉”等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摒弃“二传手”错误思想,树牢质量第一意识。二是要处理好过得去和求极致的关系。要在规范办案上、证据审查上、案件管理上求极致,过得硬,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人民检验的铁案。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放权的关系。要持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四是要处理好提素质与强基础的关系。要大力强基固本。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大力提升个人素质。不断提升沟通协调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共识,推进工作开展;不断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




业务讲座采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业务部门干警在主会场听课,各县(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及业务部门干警在分会场收听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