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栾川民警脚踏实地为民服务办实事赢得赞誉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蕊)十几年前,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八组居民郭某朋的孩子刘某(现33岁),因车祸导致头颅重伤致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全凭母亲郭某朋照顾,一直以来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近期,村委为刘某办理有关手续时因没有身份证而一直搁置,一些国家惠民政策不能及时享受,作为母亲的郭某朋急得团团转。

日前,潭头派出所户籍民警张君伊在获知情况后,认为让郭某鹏一家及时享受国家福利政策至关重要,不能耽搁,便在当天下班后和协警携带相机和采集设备到郭某朋家中,上门为其孩子刘某拍照、采集信息,第一时间为刘某办理了身份证,同时还特意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送到郭某朋手中,为其解决燃眉之急。当郭某朋收到身份证的那一刻,感动的不能言语,紧紧的握住民警的手不放,邻近村民也连连竖起大拇指,纷纷称赞:人民警察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呀!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利民之事毫末必去。
办好群众的“小事”“急事”,收获的是获得感、幸福感。潭头派出所民警从细微处入手,从小事做起,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细微服务,聚沙成塔,在为民服务中坚定不移的学习和践行着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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