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切实推动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12月10日下午,由共青团洛阳市委、洛阳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主办,洛阳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承办的“法治为平安校园护航、青春助力副中心建设”送法进校园活动暨温暖献爱心活动在汝阳县刘店镇红里小学和偃师市山化乡王窑小学举行。共青团洛阳市委副书记张田、万金龙、统战部部长宋君毅,偃师市团市委书记高冲冲、汝阳县团县委副书记刘晓毅,洛阳市律师协会青工委副主任、洛阳市青联委员闫宁,优秀青年骨干律师魏兰兰、袁方、李胜男、张水英、郝晓霞、李世杰、曾磊、徐爱国、任冰丽,洛阳市青年文学艺术界工作委员会副主席李烽、会员魏秀秀等共同参与本次活动。

河南京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魏兰兰律师,合伙人袁方律师以禁毒宣传为主题对同学们进行了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黑”、什么是“恶”,引导学生们要遵纪守法、谨慎交友,同时阐述了毒品的种类及危害,宣传禁毒知识,帮助学生树立禁毒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张水英、河南新企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二级合伙人李胜男律师就校园防范性侵害进行专题讲解。张律师细致入微地分析了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常见犯罪诱因,让师生通过实际的案例了解性骚扰和性侵害会给身心造成的伤害,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并学会保护自己。李胜男律师针对什么是性侵害、性侵的分类、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防止性侵害等多个方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们。
河南思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磊律师向学生们宣传如何预防艾滋病。曾律师以案说法,介绍了艾滋病的特点、传播的途径及艾滋病的危害,艾滋病的预防。随后,为增加法治课的趣味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曾律师带领同学们观看了预防艾滋病的宣传片。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世杰结合自身经办的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教导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李律师以案释法,引导学生们遵守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习之余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民事部主任徐爱国、律师任冰丽普法主题为“文明友爱,确保安全”。徐律师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以“交通法规进校园、安全教育伴我行”为主题,形象生动地讲解了小学生随意横穿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并根据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用现场问答的互动形式,从如何安全走路、如何做到文明乘车跟同学生们进行了详细讲解,教育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安全出行。任律师从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角度展开宣讲活动,她介绍了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的情况,国家和社会针对环境保护所做的举措,环境保护法律基础知识,青少年如何从小事着手,从自身做起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等几个方面,并积极引导学生们要爱护环境,争当环保小卫士。

各位律师们针对学生们的年龄状况和接受能力,精心准备法治宣传内容和宣讲方式,力求使普法教育不流于形式,让法治精神真正走进校园。宣讲会后,团市委组织参与活动的律师、青文联成员及老师们向红里小学学生们献爱心,为孩子们送上了200份“暖冬大礼包”。

团市委副书记万金龙发表了讲话,万书记表示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精心呵护少年儿童的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通过送法进校园助力学子温暖冬天行动,引导更多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希望学生们知法、懂法、学法、遵纪守法,做守法的新时代好青年,同时要倍加珍惜这份来自社会各界的殷殷爱心,永怀一颗感恩之心,努力学习,磨练意志,奋发向上,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报效祖国!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受到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红刚 通讯员/楚洁/李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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