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私自录音!!
偷拍、偷录……这些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要不得,在严肃的庭审中更要不得,后果很严重!近日,新安县法院五头法庭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对私自录音庭审现场的被告人家属潘某进行严厉训诫和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日前,新安县法院五头法庭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庭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告知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然而,庭审开始后不久,法官发现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告人家属潘某有点不太对劲。
发现情况后,审判法官当即宣布休庭,责令潘某交出手机进行检查。经查,潘某在庭审中私自对庭审现场进行录音并通过微信发送他人,法庭对其进行严厉训诫和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法庭是悬挂国徽,庄严神圣的正义之所,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自觉维护法庭的纪律,不得扰乱法庭秩序,破坏庭审的严肃性。”法官对潘某进行了口头训诫。而潘某也表示认识到错误,足额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