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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生活网刊登的原稿
但,我想未必!更深层可能性还是王乾坤畏罪潜逃十三年之后还能担任村书记,这是最耐人寻味的地方!
由于文章属于实名举报,且有证据证明,尤其是在文章的末尾处注明“以上内容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为在强权之下,如果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作为弱势的群众不可能冒着“杀头”的危险做着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因此,文章的真实性毋庸置疑。
既然文章的内容毋庸置疑,那么文章所说的三件事必然是真实的,一、畏罪潜逃十三年,再当村书记 ;二、把村委会变成“家委会”;三、违法占用村集体用地建设养猪场。
其实,这三件事表面上是不相干的,但是实际上是有内在的逻辑关系,违法占地建设养猪产是王乾坤敛财手段的代表,把村委会变成家委会是把公共权利私有化的过程,畏罪潜逃十三年再当村书记是钱权交易的结果,这三个连起来就是一个村书记从敛财,到分权,再到权利的垄断完整过程。其中,畏罪潜逃十三年,再当村书记是最典型违法行为,但是,这种违法行为似乎没有受到惩罚和制约,其根源因是什么?2003年,殴打马相彩致其轻伤,为什么公安当时没有立案?为什么在立案的时候可以潜逃13年?潜逃13年连村镇派出所又做了那些工作?是否进行追逃?在没有追逃结果的前提下,是否进行网上追逃?是否办理过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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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潜逃13年没有落网,难道说新蔡县公安局没有责任?
关键是,王乾坤在潜逃13年后又光明正大的回来了,更关键的是王乾坤不仅回来,而且还在此担任连村镇大庄村村书记!
如果还说王乾坤背后没有保护伞,呵呵,那就纯扯淡了!
保护伞是谁?谁能帮助王乾坤拜托13年前的案子?谁能安排一个畏罪潜逃的人担任村书记?谁能让一个村委会变成“家委会”而无动于衷?谁又能让王乾坤在群众反对声中能稳坐泰山?
显然,此人一定凌驾于连村镇派出所、乃至新蔡县公安局和主管人事管理的人,绝不是新蔡县某个局能够摆平的事情。
其实,这个是谁?谜底就在谜面上!王乾坤在面对群众举报的情况下,当着村民的面公开说:“(县委)书记是我哥,在新蔡谁也告不倒我!县里的各个局我都熟悉,我能回来并担任书记,早就安排好了,如果回来要坐牢,打死也不能回来啊!”。
当然,这句话到底是真是假,作为局外之人确实难以确认,但是,从群众的举报、王乾坤自己所说,以及能让王乾坤躲避法律制裁并担任书记的能力上来说,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那么,是什么让个别领导干部丢失党性、不畏法、不记初心的帮助一个犯罪分子进入党的队伍,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究其根本还是利益!
这个利益显然不是人民的利益,更不是党和国家的利益,而是钱权交易的利益的恶果。
这个恶果,其实就是腐败!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反复强调“对伤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零容忍”,在全国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反复浪潮,但,难免会有漏网之鱼,其中王乾坤无疑是其中之一,对王乾坤的调查确实也存在难度,因为,能够让其逃避法律的人不倒,他是不会倒下的!
这也是王乾坤嚣张和狂妄的根本原因!
但,如果真是这样,我们的党还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吗?还是民族的领路人吗?还是中华民族复兴的中流砥柱吗?
也正是如此,党中央提出治国要治党,治党必从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改变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完善各种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
一个村书记,自认为有书记大哥的支持和包庇,可以“利益捆绑”,进而达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结局,这种敲诈式的自我保护,就是王乾坤犯罪的最大底气!
但,这种玩火自焚的方式,最终会在党和政府反复浪潮下“飞飞湮灭”,甚至正如王乾坤所料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出现塌方式集体腐败案。
我们依然相信新蔡县纪委及相关部门不会畏惧这种“痞子”精神!
但,对王乾坤书记态度和行为确实考验了新蔡县县纪委对党的忠诚度和对人民负责度!
对此,全国人民都将拭目以待!
摘自:法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