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对一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李某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到法院履行案件款7000元,最大限度发挥失信惩戒功能,彰显了司法威慑力。
李某雇佣张某务工后,拖欠劳务工资7000元,经张某多次向李某索要均未果,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协议,李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张某劳务工资7000元,逾期后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中,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但李某置若罔闻一直未履行,执行人员多次通知其履行义务和上门执行均未果,后承办法官对其财付通账户进行了冻结,并采取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措施,使李某陷入消费受限、无法乘坐高铁、出国、住宿等多方面的困境,给工作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最终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义务,并请求执行人员尽快对其解除限制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该案的申请人领取了自己的辛苦钱7000元,该案件得以执结。(苗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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