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昝春芳就扎实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好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责任措施,抓实抓细作风整治工作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深刻汲取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中的问题教训,聚焦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目标,切实增强开展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不放过”作为检验行动的一把尺子,做到认识不到位不放过、态度不端正不放过、作风不过硬不放过、行动不坚决不放过、整治不见效不放过、成果不巩固不放过,全面推动中央部署和省市委安排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要严格对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准确把握任务要求,突出学习领袖思想、严格自查自纠、铁腕集中整治三个重点关键环节,认真对标对表3大类20条重点纠治问题,结合检察工作特点、部门职能、岗位责任,结合自身实际,严肃对照检查,及时建立“三个清单”,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着眼长远、立破并举,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题,在克服“推、拖、怕、贪”上见实效,在担当负责、破解难题上见实效,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见实效。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夯实责任,加强督导,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职,做好分类指导发挥好督导作用,把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抓实抓细抓到位。同时,要积极营造氛围,深入宣传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为推动更高水平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