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依法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就李某某故意杀人一审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吴志军强调,要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矛盾的多元化使群众对司法产品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实现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共同践行司法为民,共解司法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通过真诚沟通、充分论证,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统一好司法标准和尺度,共同把案件办准办好,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吴志军要求,要完善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通过列席审委会进一步落实两院分工负责,完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办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办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主持审委会并强调,洛阳两级法院要自觉增强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自觉性;要增强共赢意识,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构建并形成美美与共、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