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你知道这些罪名的具体解释吗?
不要慌,继续往下看啊~
1.危害国家安全罪
案例
基本案情
(来源:央广网)
2.危害公共安全罪
(来源:中国普法)
3.故意杀人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4.抢劫罪
检察官解答
2017年3月22日凌晨,邓某章、李某生(二人已判刑)、邓某林(另案处理)以被害人黄某电曾向李某生出售假毒品为由预谋对黄某电实施抢劫。
(来源: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5.毒品犯罪
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一、基本案情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欧阳峰、欧旭强、何文彬涉嫌贩卖毒品案过程中,发现毒品来源及毒资去向未查清。经查,被告人郭雄林伙同其父郭宝福向郭铅等人购买冰毒后,四次贩卖给欧阳峰、欧旭强等人共计5000余克的事实。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郭雄林、郭宝福、郭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典型意义
毒品案件上下家联系隐蔽,往往难以查清。本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始终把握毒品来源、毒资走向两条主线,积极引导取证,详细列明补充侦查提纲,成功追诉三名毒品犯罪主犯,铲除了该条毒品犯罪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