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案件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沙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乡镇代表和案件当事人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沙某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重点阐明了本院改变公安机关定性和拟不起诉的理由。参会人员针对案件性质能否认定、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等方面进行询问并依次发表了听证意见。犯罪嫌疑人沙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对被害人进行了赔礼道歉,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本次案件听证会的成功举行,是我院践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具体体现,对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积极作用,也让人民群众及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温度,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