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青海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我院于9月4日上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办了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今年办理的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仪式开始前,院领导亲切问候了被救助人近期的身体及生活情况,并向被救助人说明了国家救助金审批及发放流程。

发放仪式上,副检察长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之后向2名被救助人分别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及2万元(合计6万元)。被救助家庭向我院赠送了一面印有“无私援助、雪中送炭,情系人民、真情为民”的锦旗,并表示此次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及时缓解了其家庭的经济困难,让他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是将人民群众系在心上,感谢党、感谢国家、感谢县检察院对他们的帮助。
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案件受害人,使群众在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依法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贫困当事人送去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