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栾川县自然资源局“三个强化”积极有力推进全域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提请印发《栾川县贯彻落实李亚书记督导调研栾川指示精神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实行栾川县全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分包乡镇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矿山企业主体修复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县上下统筹推进全域生态修复工作。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县域层面上,提请印发《关于成立栾川县全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抽调公检法等部门52 人,成立七个专项行动督导组,确保全域生态修复工作有序推进,一步一个脚印取得真实成效,截至目前,已下乡督导30余次,有力推进了潭头镇、秋扒乡、重渡沟管委会等乡镇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同时,在我局内部印发《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在全县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分片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体系,以矿管站管辖区域为片区,实行领导包片制度,指导好各乡镇(管委会)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督促各矿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效力。我局充分利用 “两微”平台、执法宣传车辆等,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积极营造浓厚氛围,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图片/文章:薛欢欢
审核/编辑:薛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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