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文物局、公安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偃师市翟镇镇政府、商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加强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文物保护工作的联合通告
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实施“国家探源工程”、“夏商周断代工程”和践行“文化自信”理论的重大历史使命,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性符号、“王冠上的明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和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全面加强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通告如下:
一、除正常农业耕作活动外,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严禁动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挖土作业,违者将追究当事人、机械所有人和机械操作人员的责任。
二、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严禁栽种大型乔木,严禁种植根系发达和高杆类经济类作物,违者追究种植土地所有人和栽种、种植当事人的责任。
三、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在自建或改建居住用房,修路、打井、开挖排水沟渠、敷设地埋管线,或在其他生产生活中需进行开挖作业时,必须提前向所属村委会、居委会报告,并在履行“简易审批程序”、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行,违者将追究业主(户主)、施工机械所有人、和施工作业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文明殡葬新风,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临时性新增墓穴时,必须提前向村委会、居委会报告,并履行“简易审批程序”、签署“承诺书”,违者将追究业主(户主)、施工机械所有人、和施工作业人员的责任。
五、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严禁未经文物审批实施任何大型市政、公用、民用工程;在遗址控制建设地带进行工程建设时,必须事先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履行文物审批手续。违者将追究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直接施工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禁在二里头夏都博物馆的环形消防通道、二里头考古遗址公园围挡范围内摆摊设点,严禁汽车、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自行车在上述区域停放和通行,违者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车辆、记分、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暂扣经营设施并进行经济处罚。
七、严禁在古城路的夏都大道至翟二璐段摆摊设点、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全部进入二里头遗址游客中心停放,违者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车辆、记分、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暂扣经营设施并进行经济处罚。
八、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损毁二里头遗址、商城遗址的界桩、界碑、围栏、以及考古遗址公园照明、广播、电缆、座椅、标牌、花木、地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党政企事业单位,追究单位法人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依法进行罚款、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进行罚款、管制、拘役、直至判刑,同时追究负有监管责任的党、政、企事业单位法人和主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2020年07月20日) 
编辑 :王育才,男,河南洛阳人,中共党员。笔名:野火春风;微信:(YCZE566)独钓寒江雪。《都市头条》理事、编委,洛阳洛神文学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