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王树茂做重要发言: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三年为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长效常治”开局起步、“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全省法院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最高法院、省委安排部署,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以全国扫黑办开展的“六清”行动为抓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今年以来,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斗争工作,先后6次在院党组会上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共作出与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的批示70余次。3月27日,省法院专门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胡道才院长出席会议并就黑恶案件定性、大要案办理、涉案财产处置等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准确研判形势,多项举措推进,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任务圆满完成。各中基层法院也分别以召开党组会、部署会、推进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是聚焦“案件清结”,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不误。受疫情防控措施的限制,今年前几个月,多数案件的提讯、会见、宣判特别是开庭审理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但全省三级法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充分利用视频提讯、网上开庭、线下物理隔离开庭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案件办理。截至6月30日,全省法院远程视频提讯1080人,网上开庭137案,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61案756人,二审审结198案1914人。在案件办理中,全省法院在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的同时,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和法治框架内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标准甄别犯罪性质,准确把握罪与非罪、黑与恶的区别,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是聚焦“黑财清底”,不断提高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到位率。今年初,省法院组织工作专班,对专项斗争以来生效黑恶案件的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进行了逐案分析调研,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审判执行工作指引(试行)》,从受理审查、阅卷提讯、庭前会议、开庭、合议、文书制作、执行等七个方面对涉案财产处置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黑恶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共判处罚金、没收个人部分财产、退赔被害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共计27.3亿余元,并对209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全省法院不断强化黑恶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省法院执行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视涉黑涉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行攻坚活动,全力提升涉案财产执行质效。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生效黑恶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已执行到位13.44亿余元。
四是聚焦“长效常治”,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和完善。省法院先后制定下发《2020年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指引》等多个文件,对“六清行动”、大要案审理、“打财断血”等多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和部署。建立了全省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各中院辖区的案件办理、财产刑判决及执行、线索发现和办理、司法建议发出及宣传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统筹管理全省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推动各地市工作均衡发展。六月初开始,我们将这项工作由月通报改为旬通报,以便更及时、更有效地督促各中院发现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同时,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打、治、建”同步,在案件办理和执行过程中共发现涉黑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28条,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针对具体案件审理中发现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共发出司法建议233份,推动相关部门查漏补缺、实现“行业清源”。
五是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向全社会展示斗争成果。5月份,省法院邀请法制日报、人民网、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深入许昌、济源等地,对柴长安涉黑案、李含富涉黑案的财产处置情况进行深度走访,通过组织法官座谈,采访公诉人、被害人等方式,总结宣传涉案财产处置的“河南经验”。各中基层法院也通过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全社会通报法院专项斗争成效,展示法院严格、精准执法形象。6月29日至7月3日,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活动,共对74案425人公开开庭、宣判。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发力,向全社会展示了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专项斗争成果,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全省三级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新、更大、更深的成果:
一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严格依法严惩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法定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打击精准,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清结”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进一步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确保实现“黑财清底”。对公诉机关移送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要逐一查明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用途等,并在判决书中作出明确处置。要进一步加大生效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不断提高执行到位率。同时,要准确把握“打财断血”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妥善处理被告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企业财产的关系,保护被害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维护健康营商环境,服务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和企业合法经营。
三进一步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行业清源”。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针对具体黑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特别是“一十百千万”行动确定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发出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司法建议,帮助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堵塞漏洞。
四要不断整合提炼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现有工作机制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分析全省法院专项斗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整合提炼各级法院在专项斗争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于行之有效的方法、举措,及时转化为“管长远”的制度机制。
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我们将继续组织集中开庭、宣判活动,并继续筛选典型黑恶犯罪案例进行分析,适时公开发布,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对下级法院办案的指导作用,以及对社会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增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赵栋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