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鄂州市设立公路治超流动停车场及卸货场的公示》如下: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和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集中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超标改装超高载物抛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18〕6号)相关精神,现将鄂州市4个公路治超流动停车场及卸货场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