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鄂州效能大家评评议情况通报(一)
根据《鄂州市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市治庸问效办近期组织对全市各地各部门“鄂州效能大家评”参评工作及作风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暗访情况(一)
参评标识摆放方面
1.参评标识摆放规范的单位
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市公积金中心营业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葛店开发区大队、华容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华容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所有参评标识均摆放规范。
2.参评标识摆放不规范的单位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市人防办等单位驻市民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联办住建1-4窗口、不动产登记1-8窗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窗口、收费窗口,葛店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窗口、注销窗口、咨询服务窗口,葛店开发区社发局社保窗口等单位未在办事区域摆放二维码评议标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民中心窗口,市市场监管局驻市民中心登记注册窗口,鄂城区卫健局窗口,鄂城区不动产登记联办1、联办2窗口,鄂城区人社局养老保险窗口,梁子湖区市场监管局2号窗口,梁子湖区太和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二维码评议标识遮挡,无法正常扫码评价。
(二)
政策解答方面
除市公积金中心政策宣传册摆放规范、内容齐全外,暗访参评单位大多数没有提供规范详实的服务指南。市民中心、市就业社保中心、鄂城区、梁子湖区等办事大厅没有提供窗口办理事项综合服务指南,仅有各单位政策宣传册,还有个别窗口将无法办理的业务指南也放置其中。梁子湖区工程报建窗口用A4纸打印的政策说明多处手写涂改不规范。
针对当前普遍关注的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暗访组进行了随机调查。市就业社保中心,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窗口工作人员对该政策均不了解,告知督查人员该事项不能在窗口办理,只能到相应局科室咨询办理。市人社局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看到过本单位制发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2020年1月)》。鄂城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相关窗口未提供创业补贴相关政策宣传册。
(三)
窗口服务质效方面
群众于2019年9月反映市公安局驻市民中心窗口无法办理身份证更换业务的问题仍未解决,还需要到各派出所办理。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档案转接一项业务耗时约两小时,办事效率较低,且没有设置快递便民服务,需办事人员自行联系邮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网上预约每天限量办理100人次,导致城区办事人员分流到鄂城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业务,业务量激增超出其日受理承载量,造成群众等待时间长,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不满意。市医保中心B09政策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接受咨询时对暗访人员态度恶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葛店开发区大队挂牌开设葛店开发区摩托车训考中心,但督查人员咨询办理程序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到华容区交警大队办理。
(四)
工作纪律方面
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将含有毕业大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纸张裁剪成便民记录纸,容易泄漏个人信息。市市场监管局驻市民中心市场准入综合出件窗口、太和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鄂城区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刷抖音,对督查人员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予回答。
二、组织参评及
不满意问题情况
(一)
组织参评情况
“鄂州效能大家评”活动启动以来,大多数参评单位能积极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评价,但截止目前,仍有12家单位(区)63个参评点组织不力,评价数据为零,现予以通报批评。具体情况是:鄂城区7个、华容区12个、梁子湖区13个、葛店开发区5个、临空经济区4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个、市住建局1个、市交通运输局2个、市文旅局1个、市城管委1个,市电信公司3个、市移动公司1个。
(二)
群众评议不满意情况
01临空经济区沙窝乡财政所资金结算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7月6日,群众到该财政所办理还建房屋资金结算,资金结算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
02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一次性告知。5月13日,群众在该中心窗口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其多跑路。同时,群众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服务大厅未提供复印便民服务。
03市市场监管局葛店开发区分局企业和个体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6月2日,群众到该窗口咨询营业执照办理相关要求时,发现该窗口无人值守。6月3日,群众再次到该窗口咨询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群众表示,虽然对办理结果比较满意,但对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
04鄂城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办设置不合理、办理效率低。6月22日,群众到该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发现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在相邻的三个窗口来回重新排队办理才能完成,不能一次性办理完成,对办理效率不满意。

三、工作要求
(一)
积极做好参评工作
各参评单位要主动邀请企业、群众等市场主体、服务对象,对本单位的服务效率、办事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履职能力等进行评价,切实提高评议活动的参评率。市治庸问效办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明察暗访,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将参评单位办理工作事项数与评议数据量进行比对,对各参评单位开展评议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摸底,对组织参评效果差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
优化标识设置
各参评单位要有效组织参评,优化参评标识设置。各公共服务企业网点、有办事大厅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如社保中心、医保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参评单位要根据窗口变化,及时向市治庸问效办反馈,调整设置参评标识,方便群众进行评价,做到评议对象全覆盖。
(三)
严肃评议纪律
各参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参评标识不得故意损毁、遮挡、隐藏,不得搞任务摊派,不得干扰、强迫服务对象评议,不得恶意组织对其他参评单位进行不满意评议,对发现违反评议工作纪律的将公开通报曝光。
鄂州市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
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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