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对社会单位全面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经实地复核、论证,确定了鄂州市鹏缘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等6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予以公示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01/ 鄂州市鹏缘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新庙镇将军村6组
主要火灾隐患: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和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其中液氧储罐距离西侧围墙外马路5.3米,不足15米;液氧储罐距离最近民用建筑11.34米,不足20米;液氧输转泵距离储罐1.1米,不足3米;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距离北侧丁戊类仓库8.7米,不足17.5米;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区距离西侧寺庙12米,不足22.5米;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所属泵房间距8米,不足15米
隐患危害性及后果: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扑救,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整改目标:该单位整体搬迁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鄂州市鹏缘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万耀云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经发局应急办、临空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30日
02/ 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胡林幼儿园
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区临江乡胡林街
主要火灾隐患:
1、一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2、教学楼外窗安装防盗网;
3、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
4、疏散走道上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5、未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源;
6、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7、违反规定使用厨房燃油设备(乙醇)并将其设置于幼儿园内
隐患危害性及后果: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扑救,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
整改目标:
1、一楼增设安全出口;
2、拆除教学楼外窗防盗网;
3、增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拆除走道上可燃装修材料;
5、增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或利用就近水源;
6、增设消防软管卷盘;
7、厨房燃料取消乙醇或将乙醇设置于室外安全处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胡林幼儿园责任人王军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华容区政府、华容区应急管理局、华容区教育局、华容区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30日
03/鄂州市江碧路周宏家具城(明轩家具城)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江碧路64号(十字街与江碧路交汇处)
主要火灾隐患:
1、东侧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
2、东侧安全出口被封堵;
3、西侧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其喷头距离与顶板的距离大于150毫米;
5、排烟设施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排烟口距离防烟分区最远点大于30米
隐患危害性及后果:该场所位于老城区中心地带,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扑救且人员疏散困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恶劣影响的重大火灾事故
整改目标:
1、将东侧疏散楼梯间改为封闭楼梯间;
2、东侧安全出口处增设直接对外开启的门;
3、西侧安全出口处门设为平开门;
4、修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使其能正常使用;
5、增设自然排窗口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轩家具城责任人周安明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鄂城区政府、鄂城区应急管理局、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30日
04/ 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福利院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珍珠大道16号
主要火灾隐患:
1、1号楼仅有一部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2、未设置消防水源;
3、未设置室外消火栓;
4、老年人建筑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老年人建筑未设消防软管卷盘;
6、2号楼南侧末端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大于25米
隐患危害性及后果: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扑救且人员疏散困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
整改目标:
1、两栋老年人建筑增设疏散楼梯;
2、增设消防水泵、消防水池及消防给水管网;
3、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增设室外消火栓;
5、增设消防软管卷盘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福利院责任人胡运兰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梁子湖区政府、梁子湖区应急管理局、梁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1年5月1日
05/ 鄂州市葛店旺兴燃气供应点
地址:鄂州市葛店镇316国道东岭段北一排
主要火灾隐患:储存瓶装液化气供应点的场所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
隐患危害性及后果: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扑救且人员疏散困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
整改目标:该场所整体搬迁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鄂州市葛店旺兴燃气供应点责任人熊志国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葛店开发区安监局、葛店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31日
06/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葛店分公司危险化学品堆场
地址:葛店开发区一号工业区四号路
主要火灾隐患: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堆场内的储存的甲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距离湖北仪表厂多层宿舍30.6米,不足40米,距祥云春晓高层住宅小区28.5,不足50米
隐患危害性及后果: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扑救且人员疏散困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
整改目标:将危险化学品堆场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搬离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葛店分公司责任人何运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葛店开发区安监局、葛店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