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消费思想普遍存在于现在的年轻人当中,信用卡、网贷等提供超前消费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为了满足消费欲望,长期大额的超前消费,导致窟窿越来越大,越来越难填补,这当中就有人动起了歪脑筋:
案件速递:

(真实案例:)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赵某在担任宜昌某公司项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该公司资金50余万元用于归还个人信用卡、网贷及日常消费,案发后,在公司与其对帐期间退还了资金1万元,其所在公司后又追回资金2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前尚有49万余元不能归还。最终,赵某以犯挪用资金罪,被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相似案例:

近年来,新闻里爆出的一些年轻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贪污公款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
90后会计小季,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在10个月之内,便贪污了公款540万元用于还网贷,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退还赃款、处罚金60万元。
东阳市某中心卫生院“90后”会计,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人民币5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400余万元,截至案发尚有挪用的260余万元未归还。最终,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镇江29岁月薪三千男会计王某花一两百打赏女主播后,没有得到回应,感觉丢了面子,于是开始挪用公款,最终不可自拔,一共挪用了930万公款打赏女主播,最终王某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北京某医院现金会计小王和社会人员王某成为男女朋友后,王某以各种借口向其要钱,数额也越来越大。小王想到了挪用自己经手的公款。小王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如果不能驾驭自己内心的欲望,
那他和野兽也就没有区别,
我们总要面临各式各样的诱惑,
贪婪的背后是法律的天网,
守住法律底线就是守住自由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