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卫东区法院第二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峰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追加了起诉,认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王某峰有遗漏的一笔涉嫌诈骗的犯罪行为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检方控称:2015年9月份,在被告人王某峰的组织、领导下,其团伙成员陈某丽(已判刑)为谋求传销利益,多次以订婚、租房子、做生意为由,分多次向被害人打电话骗取现金52000余元,赃款取现后逐级上交传销犯罪集团组织。

经我院查明,建议卫东检察院补充其他相关书证,并与当天上午在叶县法院进行第二次网络公开庭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补充证实王某峰犯罪的新证据展开讨论,确保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张淑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