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2020年6月10日,互助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结合检察工作职责,派出干警会同农业农村科技局农业执法队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
发挥监督职能 延伸检察触角
此次农资打假专项活动深入到乡镇农资销售部门,对商家执照、产品经营档案、销售台账等进行抽查。详细检查了进出货发票、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和化肥,是否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联合行动对全县的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整顿,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延伸检察触角,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畅通投诉渠道
形成打击合力 提供法律保障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