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劳务纠纷,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互助县法院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穷尽执行强制手段、加大失信曝光力度等举措,今年以来,执结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39件,标的142.2万元。

近日,互助县法院又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1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4余元。2017年4月,被告某公司雇佣杨某、石某等11人到其新建的样板房内打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承诺每月30日前付清当月的工资。杨某、石某等11人务工近两个月,但一分钱也未拿到。杨某等人多次催要,马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杨某、石某等11人向互助县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共计4.4万余元。本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10内给付杨某、石某等11人务工工资共计4.4万余元。后该公司仍然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杨某、石某等11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互助县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无法联系到被告公司相关人员,执行人员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留置送达给某公司门卫,责令该公司在即日内履行案件款4.4万余元,但该公司拒不到庭也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后执行人员多次到该公司,经现场调查摸底,得知公司将经营场地的车间全部外包。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马某到庭,其手机为开机状态但一直拒绝接听。执行人员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后显示该公司的银行账户金额均为零,其名下也无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后执行法官按照申请人提供马某的居住地址,在西宁市查找三次均未找到马某的下落。执行法官遂依法查封了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并决定将该公司的厂房查封时,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马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三日后用手机微信将案件款转给执行法官,执行人员立即发放了11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4.4万余元。“真心感谢你们,我们总算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了!”杨某等农民工在领到劳务工资的时候,露出开心的笑容,对执行局工作人员表达真挚的感谢。(苗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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