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日,郏县法院薛店法庭成功调执一起健康权侵权案,有力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5月27日,李某到陈某家中串门,期间双方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李某对陈某大打出手,导致陈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期间,陈某自行交付相应医疗费用,李某未作任何赔偿。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某通过薛店法庭起诉立案。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先同陈某沟通。经过一番深入交谈,承办法官得知原、被告系亲属关系,因家庭事务产生矛盾。期间,村委会曾出面说和,但李某外出不在家,导致矛盾迟迟未得到化解。陈某离开后,承办法官立即与李某电话联系。鉴于原、被告双方是亲属关系,为避免激化矛盾,承办法官从双方亲情入手,给李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同意赔偿原告10000元。
近日,原告准时来到法庭,被告委托代理人于某到庭处理。经过承办法官当面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代理人于某现场通过微信将赔偿款转给原告。至此,一场矛盾纠纷以高效调执画上圆满句号。(郑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