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耿某某等14人恶势力团伙盗窃案。

2019年春节前夕,耿某某等人趁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之际,在西安火车站周边以乘坐大巴车为由,将出站旅客诱骗至宾馆,通过恐吓、威胁的方式迫使旅客在宾馆内接受有偿性服务,在旅客接受性服务时伺机盗窃旅客随身携带的钱财。
盗窃完成后,为防止旅客报案,为旅客拍摄合影,以掌握旅客相关信息及旅客有嫖娼行为为由对旅客实施威胁,在旅客离开宾馆后联系三轮摩托送回西安火车站。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疯狂作案,实施盗窃、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推进有序,疫情防控得当不松,庭审前,为保障庭审安全有序进行,新城区法院相继制定了庭审保障预案、庭审消杀应急方案,并为参加庭审的法官干警、公诉人、律师及后勤保障人员统一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庭审万无一失。(邸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