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洁瑜 闫丽娟 段华峰)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男子李某酒后驾驶出租车被渑池交警在巡逻过程中当场查获。接到渑池交警大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的处罚结果后,靠开出租车养家糊口的“的哥”李某,对因酒驾丢了饭碗而后悔不已。
2020年5月11日晚23时许,渑池交警大队五中队长张具富、民警王伟杰带领辅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当巡逻至澧泉路中段时,发现一辆豫MTS***的蓝灰色出租车正沿着该路段行驶,在看见警车时,突然车速慢了下来。这一可疑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遂将该车拦停,对其进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遂当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果不其然,经检测,结果显示为6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经询问,出租车驾驶员李某(男,31岁,渑池县仰韶镇人)和朋友两人在澧泉路新市场某饭店吃饭,吃饭时李某喝了三四瓶啤酒。吃饭结束后,该想着这么晚了路上不会有交警查,便心存侥幸心理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准备回家,没想到刚走了不到20米就被交警当场发现。
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由于营运机动车与其他个人机动车相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危险性和破坏性更大,因此我国法律对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作出了更为严格的处罚规定。
渑池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