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荣获2019年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林某某司法救助案入选省检察院第五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印发学习。这些典型案例的入选体现了海东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9年以来,海东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精神、高检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2件45人,发放救助金154.5万元,其中,海东市院办理13件13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县(区)院共办理29件32人,发放救助金108.5万元,此项工作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
海东市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依托司法救助平台,积极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乃至学业难继等困难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工作,将救助对象重点放在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三类人员”身上,并对被确定为贫困户的被害人家庭给予救助资金上的倾斜。2019年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救助未成年人15人,占救助人数的34.8%;贫困户13户,占救助人数的30.9%;残疾人3人,占救助人数的7%。二是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如,海东市院办理的李某某司法救助一案,市院在给予8万元救助金的同时,鉴于被救助人双目失明、手指、足趾部分被截肢,严重残疾无劳动能力,还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学的实际困难,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当地村委班子、镇政府沟通协调,将其纳入贫困户重点帮扶。三是加强跟踪监督和回访。如,互助县院办理的李某某司法救助案中,两个未成年幼儿因父母交通肇事双亡,由其祖父母抚养。在回访中为了使两个孩子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减轻其祖父母的经济压力,承办检察官在送去学习用品的同时,积极与当地幼儿园沟通协调,免去了两名孩子的学习费用2万元。
通过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海东市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与扶贫脱贫融为一体,以“法律扶贫”助力精准扶贫,体现了检察温度,提升了司法救助效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提供了优质检察产品。
文字:陈彩
编辑:马丽媛
监制:阿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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