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与郑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6月24日10时左右,被告郑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新密市华韦路花地冲路段时,与原告王某某相撞,致使原告王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郑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原、被告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就治疗费用先后五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新密法院均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在七日内予以审结,保障当事人及时拿到治疗所需费用。
二、典型意义
近年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呈增长趋势,部分案件原告经济状况较差,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周期较长,原告往往因得不到及时赔偿无法进行有效治疗,导致病情加重,甚至因交通事故返贫。本案中,原告患有多种疾病,妻子也患有慢性病,家里又无其他经济收入,生活十分困难,如果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将没有能力进行治疗。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小额速裁程序虽然审理期限较短,但适用标的额较小,限制了该程序的适用范围,其效率优势体现不出来。此次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将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标的额提升到10万元,有利于大量简单金钱给付类纠纷的快速化解。本案中,针对原告分阶段就已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损失,提出的五次诉讼,法院均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全部在七日内予以审结,一审终审,保险公司也在最短时间按照判决向原告支付了保险金,充分体现了小额速裁程序便捷高效、一裁解纷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