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麟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6号)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就有关事项命令如下:
一、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必须全面履行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二、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人员必须测温、登记。各村进入人员必须出具有效证件,杜绝外人入村;各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必须做好登记备案;各单位严格门禁制度,出入必须出具工作证(出入证),外来办事人员必须测温、登记。对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三、严格实行出入境车辆交通双向管制。疫情防控所需的公务车辆、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须品运输车辆、煤炭运输车辆、重点项目工程车辆出入县境的,须持县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通行证方可通行;其他车辆严禁擅自离境,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县境的,报县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通行。外地车辆一律不准入境,因特殊原因确需入境的,须持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通行证,方可通行,否则不得入境。
四、家在县内及县外在麟工作的干部职工和群众,严禁擅自离开县境,确因特殊公务或个人紧急事务需离开县境的,须由所在镇、单位开具介绍信,经县应对疫情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离境。
五、村(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众娱乐、不走亲访友,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村(居)民一律不得造谣、传谣,严禁发布和传播不实信息。
六、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区域实施严格硬封闭,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楼房1例封单元、2例封整楼、3例以上封小区;工地、单位、市场和行政村、搬迁点出现确诊病例全面封闭。
七、“红事”坚决停办,“白事”必须从简,提前报村(社区)备案。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出租房全部暂停出租业务,对已出租的租户由房东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并承担监管责任。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处置。
九、全县所有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汽车站、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定期消毒,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楼房电梯、楼梯、楼道等公共密集区域及公厕、垃圾箱、垃圾台必须每天定时消杀,垃圾日产日清。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必须坚决、彻底。
十、对接受捐赠的疫情防控物资一律实行归口管理、按需分配,严禁挪用、截留、挤占。
麟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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