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云》(记者 陈运发 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做好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叶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响应省、市、县决策部署。局领导班子和相关股室、基层所人员放弃春节假期,放弃与家人团圆机会,舍“小家”,为“大家”,保市场稳民心,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逆流而上,加强市场监管,保证产品质量,保持物价稳定,处理投诉举报,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叶县市场监管局的干部职工深入到防控疫情一线,开展了一系列防控“硬核”操作! 1月21日,在全县疫情防控动员会后,局按照要求,立即召开党组会并成立领导小组,转发省、市局内部明电,并制定该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分解任务。
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国强,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叶县局党组书记刘国平,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迎信对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1月22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市场中心现场督促城区活禽市场停止宰杀销售,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以辖区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严禁销售活禽,对仍在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的经营者,要求立即关闭并取缔。拒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现该县销售活禽农贸市场,已全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实行每日上报制度。
1月22日下午至今,局药品器械股联合基层所积极对辖区主要医疗机构和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或连锁总部所经营使用的主要抗病毒药品、医用口罩、防护装备及消毒药品等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同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稳定工作,联合价格监督,对全县2个零售连锁总部,一个批发企业及200余家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店,发放《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函》,重点对口罩、温度计、医用消毒液等相关防控物资的质量、渠道及价格进行巡查,要求防控物资一定要坚持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1月23日,开展了针对城区内预防用口罩、抗病毒药等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价格的专项检查。
1月25日,启动一级防控,按照县里要求,查处假冒伪劣防控物资。杜绝假冒伪劣防控物质进入叶县。局流通股和价格监督工作人员对全县各大超市购进的蔬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检查,严防借疫情之机有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经济和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目前,全县商品总体稳定,无捏造散布涨价、串通涨价等现象,确保防控期间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人心安定。并要求进入超市购物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1月26日,针对餐饮单位经营状况,局长王迎信、主管局长王照民召集基层所长及餐饮股执法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股室和基层所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严格落实我县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餐饮股及各基层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全县各个餐饮经营单位,要求立即取消包桌和包桌预订,并暂停营业。截止目前,全县中型以上饭店212家已全部暂停营业,劝停小餐饮停业90%以上,建议未停止营业的小餐饮单位不开启网络平台订餐,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同时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家外卖平台负责人,分析目前防控形势,要求关键时期要充分配合监管工作,做好疫情防控。
1月26日,接到举报称:叶县爱心药店销售的KN95口罩有涨价的行为,该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店进行了认真检查,经调查该店行为属于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恢复原价,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月27日,当事人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立即纠正了错误行为,认错态度诚恳,积极主动缴纳8万元罚款,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疫情期间,该局在工作群、商户群不间断发布疫情警示信息,悉心劝导商户服从大局,使各业态经营者提高认识,对来店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登记,及时消毒,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抗疫防控,为全县人民提供质量可靠的食品及产品,确保度过难关。
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管理,该局联合相关单位要求全县所有酒吧、茶社、咖啡厅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上门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按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依法查处,直至取缔。
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系统统一的热线平台12315,随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同时局机关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处置队伍实时警戒,应急管理保持常态化。
接下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通过不断努力,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