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严惩隐瞒谎报疫情、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故意传播病毒等犯罪。
其实,在武汉疫情大面积出现后,一些地方不积极作为进行防控疫情宣传并采取有效措施,一些商家趁机哄抬物价,一些唯恐不乱者通过网络散布各种各样的谣言等种种表现,应该说这些也是一种“疫情”,它虽比不上这次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厉害,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疫情,对真正的疫情防治工作不但不助力,相反还起了一种与真正疫情一样祸害人心的作用。
比如说,任外来人员流动,任物价尤其是防治疫情的药物、器械、保健品涨价而无所作为,如此等等。
那么,在当前防治疫情的严峻形势下,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对这些现象不能坐视不管熟视无睹,否则,自己就是渎职,就是犯罪,就是传播这种另类疫情的帮凶。我想,即便是我们对上述所说的这一类人不能及时严肃处理或有力惩治,但我们必须站在防控广疫情的大局上和如果从为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的话,对这类人我们必须要送上四个字:秋后算帐!
不然,这种另类疫情还会滋生蔓延,还会祸害百姓,对真正的疫情防控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抵制无疑,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对这种另类疫情还继续姑息迁就纵容包庇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