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白社伟 赵利军 黄珂)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有困难的时候跟好朋友借钱是很普遍的现象,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好朋友在困难的时候能够互相帮助,才是真的好朋友,但是如果你对“好朋友”动了歪心思,借钱不还,你不仅失去了一个愿意借给你钱的好朋友,同时你可能已经违法了。
张午镇的王某峰与赵某育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是多年的好朋友。9月12日王某峰以急需还车贷为由,向其好友赵某育借款39000元,借款成功后,王某峰并没有还车贷而是将借款挥霍一空。赵某育向王某峰催要借款时,发现王某峰失联找不到了。
无奈的赵某育向张午派出所报案后,民警迅速查明王某峰在拿到借款后并未归还车贷而是将39000元用于自身吃喝玩乐,为逃避还款拉黑了赵某育的所有联系方式。
目前,经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王某峰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12月19日,赵某育专程来到张午派出所,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张午派出所,对民警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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