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前一阶段,“学习交通法规”“协助交警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微信朋友圈积赞”是以人为本充满温度的人文柔性执法......
那么接下来我们必须将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结合起来,让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刚柔并济,确保洛宁道路交通安全与文明。
九月第一期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自9月1日起,针对洛宁城区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洛宁交警将依法严厉处罚。(洛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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