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先结婚后恋爱”的观点点个赞
文/逯家驹
我总有一个怪怪的想法,就是先结婚后恋爱。假如第一印象还可以,甚至没有讨厌的感觉就行。
因为据说人的婚姻天注定,所以跟谁都是最合适的——至少应该在心里这样想。否则没得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跑了的永远都是大鱼……
无论是谁,只要是自由恋爱,初恋都是有生以来最深刻的感觉,都是销魂的。但是,由于在恋爱中对对方的过于了解,又往往使所谓神秘的爱情夭折。
那么,如果曾经给你最深的爱、最销魂的爱的人,最终不是你妻子抑或丈夫,那么,你的一生将注定对不起对方,也对不起后来和你结成伉俪的那个人了;而一旦先行结婚,之后再进行恋爱,则避免了这所有弊端。
(这是我在参加在吉林省查干湖举办的东北三省一区首届知青文化艺术节汇演时的合影留念。右三是我。我是作为主持人指导而参加活动的。)
过来人都知道,恋爱时爱情已经严重透支,结婚后还会有激情吗?即便是洞房花烛夜,也早已没了那般新鲜感,说不定为白天婚礼上的诸多事情而扰乱心绪甚至闹得不愉快呢,也说不定只想早点儿躺下来,“井水不犯河水”地休息呢……
所谓“爱情”,性吸引乃第一要素。否则就是搭伴儿了。但那不叫爱情。
假如看着我的另类逻辑――不是在相处多年之后才结婚,而是相互一旦有了所谓的一见钟情那种感觉就结婚的话,一定会利大于弊。新婚婚后的三年,可视为恋爱的三年。
因为双方都不熟悉对方,而异性吸引的法宝正是“不熟悉”,正是对对方的“神秘感”,正是突然“触电”!
和对方不恋爱就结婚,对对方来说必然都存在一种神秘感。正好利用这个期间相互熟悉和了解,使自己不断地发现对方的可爱之处、陌生之处;倘若发现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能说服自己——毕竟人无完人,毕竟我们已经是夫妻了;假如再有了新的生命,则更成了稳固感情的重要因素。这样,男女双方的爱情资源都没有被婚前盲目地、无谓地浪费,都百分百地献给了婚姻内的爱妻或爱夫……
另外,夫妻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增进了解,逐渐发现对方的闪光点和长处,并总在心里说:“我的他(她)是上帝赐给我的宝贝,我一定爱他(她)一生一世!”
其实,这才是人间最美的爱情图画!
我们不妨回过头来想一想,那些明星、名人之类,离了又结、结了又离,哪个幸福了?不过享受几天新的刺激罢了。别听他们白话――逢人便说自己的二婚如何如何幸福;究竟幸不幸福,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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