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从不会疯
樊晓丽
暑假开始了,我和爱人开车回老家看望父母。一进村映入眼帘的是绿油油的菜地,远远地就在那里招摇,自豪地伸长脖子在向外来的人们介绍着这个因他们而崛起的村庄。车子使进村口,照例有一些老人坐在树荫下在闲话家常,那浓重的乡音让我立刻有种回到了老巢的踏实感。细瞅这些长年经风吹日晒后已经退居二线的父老乡亲们的背后不远处,有一位疯子——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不雅的动作一看就疯得不轻。爱人指了指她,疑惑地问道:“那个疯子是流浪到这里的吗?没人管吗?”实际上三十多年了,她从未离开过,守护这这座村庄,就如同守护者褪不去的爱。
说起这个疯子,让我不由得想起读中学时令人心悸的一件事。每个周末放学回家都要路过疯子家门口,起初她安然地坐在院中晒太阳,但是我一经过,她就会大声冲我喊,见我家军子了吗?有没有见过我家军子?继而疯狂地朝我跑来,起初我被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一边狂跑还一边大喊,没见过——没见过。回到家后仍然心有余悸,然后把事情讲给父母听,才知道原来军子是他的儿子,因家里贫困已经揭不开锅了,他于是出去打工,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并不是只有我路过的时候才有这种情形,所有年龄相仿的孩子们过去她都是同样的叫喊和疯跑。但是对于村里的人们,她没有一位是认识的。
疯子的身世很凄苦,年轻时遇人不淑被抛弃,怀着孕就被离婚了,一气之下神志就有些不清了。家里人就想赶紧为她找个下家,所以就找到个我们村里的一个不思进取的落魄户。落魄户本来是根本娶不上媳妇的,但即使这样嫁过去也没有对她多加怜惜,反而整日拳打脚踢,最后她越来越疯,蓬头垢面逐渐掩盖了她的青春貌美,鼻青脸肿逐渐消蚀着她的健康躯体。而她,竟然还有一丝气性,有一次曾尝试离开,刚走出村庄不远就迷了路,结果夜宿在了雪地里,家人第二天才发现在雪堆里奄奄一息的她。村里的人们唏嘘不已,都猜想这一次大概疯子没命了吧,也算是解脱了。后来疯子却出人意料得活过来了,但是她原本就干枯的手脚指逐渐都脱落了,只剩下手掌和脚掌,像极了冬天里被狂风肆虐过的树枝,没有半分生机,不同的是树枝第二年还会发新芽,她的手掌和脚掌却永远成了冬天的象征。
更出人意料的是疯子虽然没有遇到“春天”,但她却活到了现在,即使她那不成器的丈夫已经离世好多年了。如今的她还是时常出现在大街上,接受着人们鄙夷的目光。只不过她不再大声的哭喊“军子”,而是每次在别人问起,今天怎么又换新衣服了?今天谁给你梳头发了?她总会皱起如丘壑般干枯黝黑的肌肤,吃力又含糊地说到,军子,军子。
军子回来了,带了一位南方媳妇儿。凭着低保买了村里的水地,靠着种菜已经自己买了辆拖拉机。
再路过村口的时候,疯子换了发型,齐耳的短发干净利落了许多。而后听见背后传来几声叫喊“娘,娘,回家吃饭了。”军子从巷子里走出类朝疯子招招手,疯子就像一位刚刚蹒跚学步的小孩,摇摆着身体跌跌撞撞地朝儿子跑去,然后揪着军子的衣角朝家的方向走去,没有半点疯的样子。目送他们离去的背影,一种温暖涌上心头,也倍感惭愧,我做不到的日日守候他却做到了,以后再不要以忙为借口怠慢了我那也已不再能为儿女撑起一片天的老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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