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蒹葭苍苍
王宜芳
婚礼开始了,所有的宾客都在引颈观望,等着新娘子上场,卢苇苇大颗大颗的眼泪滚下来,头抵在爸爸的怀里。
伴娘赶忙拉住,在耳边轻声劝:“不能再哭了,妆都花了,结婚的大喜日子,不能老哭的。”
卢浩楠端正地站着,把胳膊递给女儿,看着台上的新郎,心里想这个憨厚的小伙子该是可以把女儿交给他,从此就可以不操那么多心了。
卢苇苇把头从父亲怀里抬起来,仰起头把眼泪忍回去,把手伸进爸爸的臂弯,刹那间,眼泪又流出来,赶紧仰头,咬住唇,终于把眼泪忍回去,挤出笑脸,向台上走过去。
宾客们的欢笑声,祝福声,门外的礼花,鞭炮和音乐声一起响着,卢浩楠挽着女儿一步一步向着台上的新郎和司仪走过去,他不清楚自己此刻的感受,是希望快点走过去,把女儿交给他,还是希望不要走过去,感受女儿在身边的幸福,这个被自己一年年带大的孩子,已经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若是岁月可以复制,希望岁月的尽头仍是父女相伴的时光,生命里就都是幸福了。
女儿紧紧拽着自己的衣袖,像回到小时候,胆小极了,见了什么怪样的东西都要把头缩起来,并大叫一声。他轻轻拍拍女儿的胳膊,意思是:不怕,有爸爸在。卢苇苇的手果然慢慢松开了。
快到台上了,卢浩楠看到那个要娶她的男孩子一脸殷勤地等着他们。司仪在说着话,全场在恭候着着见证幸福。
卢浩楠终于牵着女儿的手走上去,在司仪的朗声祝福中,把女儿的手递给新郎,小伙子眼里满是敬畏,那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敬畏,那一刻,他满足又酸楚,从此,她的幸福自己就不能庇佑了。
希望他能胜于自己对她好。
礼堂里再次响起欢叫声,仪式正式开始了。
卢浩楠在女婿的父母身边的椅子上坐下,看他们当众许下诺言,看着他们坦然的交换戒指,喝交杯酒……现在,她不紧张了,是个勇敢的孩子了。卢浩楠知道自己的女儿,小事紧张,会大声尖叫,缩头。大事倒坦然,记得小时候一次被车撞伤后腿上缝了17针,反倒安慰自己:“爸爸不要难过,我很快会好起来的。”
“爸!”女婿在喊自己。卢浩楠把自己准备好的红包递过去。这一句“爸爸”以后他们就是一家人了。
典礼终于结束了,司仪感谢大家参加婚礼,请大家入座,一起来为新郎新娘的缔结良缘举杯庆祝。
众人各找自己的亲朋好友,然后团团入座。
新郎的父亲过来,招呼卢浩楠跟着他找到司仪指定的桌子,那里还有新郎的叔叔,舅舅,姨妈,都是至亲长辈,大家相互谦让着一下然后依次坐下。
酒菜很快上来了,卢苇苇已换了衣服和新郎一起准备敬酒,大红色的唐装穿在身上真是喜庆。像极了她的妈妈,当年的场景立即跳出来,卢浩楠摇摇头,不要去想,看他们走过来了。
一个中年的男人站起来,自我介绍说是新郎的舅舅,他一边说一边把酒打开,依次把众人面前的酒杯倒满,然后大家等新郎新娘的到来。
卢苇苇来到卢浩楠面前,喊一声:“爸”,就又忍不住泪眼朦胧了。卢浩楠示意她站到公婆那边去敬酒,所以他转头去看女婿,小伙子和女儿一样的是理工毕业,在一个城市里上班,又是老乡,父母还是远房亲戚,是一个既厚朴又智慧的孩子。所以虽然自己的女儿极为优秀,也还是愿意嫁给这个出身农村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好。
于是大家举起酒杯,一起为他们的祝福。他们笑着感谢长辈们的照顾和教育,然后很快去另外的桌子了。
卢浩楠看着女儿的背影不禁又想起五年前,那一场叛逆期的早恋,要不是自己处理得当,该是早已毁了这个孩子。
那一年正是高三,却突然的发现一心读书的女儿忽然的热爱打扮起来,每天上学前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才走出来,这对一个面临高考的孩子是不寻常的,于是悄悄的去问了老师,老师把一个帅气的满脸忤逆的男孩子叫到他面前时,他惊呆了,有一种心碎的感觉。
可是男孩子理直气壮的告诉他:“我要娶她,我会给她幸福。”
卢浩楠按捺住心口汹涌的火山,淡淡地打量着男孩子说:“这很好,我最大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你也这样认为吗?”
“是的——”男孩子犹豫一下肯定的回答。
“那好,我作为父亲,只问你三个问题。”
男孩子无畏的望着他。
卢浩楠慢慢说出:
“第一,你知道她要的幸福是什么吗?”
男孩子望着他,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迷茫。卢浩楠知道他只是喜欢自己的女儿,至于自己的女儿所需要的幸福,卢苇苇自己何曾知道!
卢浩楠继续诚恳地看着他:“第二,你知道怎样给她一生的幸福,而不是短暂的快乐,你想过吗?”
“第三,孩子,你确定你给她的——是她要的幸福,而不是你要的幸福吗?如果你有把握,我就同意。”
这时,新郎的姨妈站起来举起酒杯,卢浩楠不得不回过神来,听她亲切的问自己:“我想向你请教一下,是怎么把女儿教育的这么优秀的?”
卢浩楠知道在一家著名集团做经理的女儿一直是亲友眼里好孩子的榜样,其实这是很普通的事情,他如实地说:“我只是顺其自然的让她做自己喜爱的事情,是她自小喜欢读书学习,做什么事都很踏实,就一步步走过来了。”
“那一定是你的言传身教的结果。”
卢浩楠笑笑,心想孩子好了一切都是父母的功劳,不好就是父母的过错,其实不是这样子的,一对父母常常有不一样性格的孩子,孩子的天性才决定他们的命运。
“没管教过都比用心管教的有出息!”姨妈一边说一边再次把酒杯满上。于是大家站起来举起酒杯,再次祝福小夫妻一生和谐美满。
大厅里欢声笑语一片,终于等到上汤的时候,卢浩楠起身告辞,大家再次跟他寒暄告别。
终于结束了。卢浩楠长吁一口气,穿过混乱的人群走出酒店,他不想再呆下去了,他要出去走走。
沿着人行道朝西走,不到五百米就是车来车往的高速公路,右拐,就看见那条长长的桥,桥的另一头旁边是一个湿地公园。他想去那里走走,那是他们父女这些年来假期去的最多的地方。他喜欢带女儿去那儿:有湖水,有田野,有庄稼,还有四野的芦苇丛,而且,那里曾是他的故土。
午后的太阳正是炽烈,好在路边的栾树比较繁茂,正开着一树一树的花朵。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一路上还有几家门口布置着婚礼的装饰。
卢浩楠在公园门前的合欢树下站住,仰头看这棵蓊郁如盖的大树,花朵已经谢了,挂满了皂荚一样的种子。这是女儿小时候常来的地方,有一次她还要自己给想办法她摘合欢花,因为树高大,没有办法摘下来,还惹她哭了一场。但并没有纵容她,得不到的东西就要放弃,不管自己多喜欢。
后来她就学会坐在树下欣赏,她在树下的小广场上学会了骑自车,周末父女俩分别骑着自己的自行车来玩。夏天去湖边钓鱼,冬天来打鸟。卢浩楠笑了,女儿被自己教会用猎枪打鸟,也许是别的父亲不允许的,但是又有什么呢?
穿过湿地公园是一个村子,村边的田野里是红薯和玉米大豆,正是秋收季节,几辆机器在轰隆隆的响着。路边种的芝麻已经收割,留下半截空荡荡的秸秆,梅豆正是茂盛的时期,一蓬蓬的开满了紫色花朵。他知道草丛里还有很多蚂蚱和蝈蝈,自己来钓鱼的时候就把卢苇苇带来这里,先从田里刨几个红薯,掰几个玉米,找来一堆枯树叶子把红薯和玉米埋起来,点上火。自己去钓鱼,看着卢苇苇就从这些棚架上捉蝈蝈,蚂蚱放在火里烤了吃,但是每次最后都找不到那些虫子,因为就烧焦了,可是女儿不这样想,会安慰自己:“它们都飞走了”。
在村子西边不远处是一个生态园餐厅,干净雅致的路边是复古的路灯,充满了禅意,因为前面是塌陷区,所以行人稀少。
再往西走就看见了塌陷区的湖里种着荷花,湖边的芦苇在秋天的长空下显得廖远苍茫。
卢浩楠抬起头,恰好天上正飞过一排大雁,卢浩楠又想起女儿小时候看到这些大雁时的样子:“爸爸,这些鸟怎么飞得那么齐?”因为惊奇,眼睛熠熠闪光。
“它们要回家了,往南方暖和的地方去过冬天。”
“南方冬天暖和是吗?”她长着雀斑的小脸蛋静静地笑了:“我将来大学毕业也去南方工作,等你老了就到那里过冬天,夏天回来这里钓鱼好吧。”
卢浩楠心里的忧伤减轻了些,是的,女儿大学毕后选择在青岛工作,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将来——不,自己从来不愿意打扰孩子的。在这里很好的。都那么熟悉了,舍不得这里的朋友的。
转过生态园餐厅的墙角,太阳渐渐转到西方,在远方的村子上挂着,放眼看去,是一片辽阔的湖泊和芦苇荡,附近没有村子了,二十年前,这里还是阡陌相连,前村挨着后村。
又到了一个路口,一条是宽阔一些的路,通往远方的田野,一个条是穿过杂草树林的小路,通往墓地,卢浩楠走进小路,心就被思念的雨水漫湿了。
小路虽然曲折,其实很光滑,显然走的人多,但此时还很宁静。路的右边是一条静静的河,其实他也分不清是河流还是塌陷区了。这几年,坍陷的地域越来越宽广了,良田早已变成湖泊。这是注定的事情,自从那些村子里的人离开了这里的时候就注定了。
每次来到这里,总有物是人非的感觉,这里曾是他的家园。
卢浩楠清楚地记得那一片还在水中站立的树林就是一个叫“芦庄”的村子,住着几十户人家,祖辈住在这里,安居乐业,直到来了挖矿采煤的企业,就一切就都变了。政府给了钱,安置了工作,就都心甘情愿的搬迁了。因为既然不为生活发愁了,没有不同意的道理,至于下一代,那是下一代的事情了。自己也是这样子想的,还和村子里的兄弟一起报名去了矿井工作。
小路尽头的水边有一片菖蒲,卢浩楠过去折了几根,这是小时候喜欢的东西,那时候还以为菖蒲是长在芦苇上的,好朋友大成告诉自己:芦苇和菖蒲是一对好兄弟,长得很像,又总是长在一起,但不是一个,就像你和我一样。
他们夏天常常去折了拿回去放在屋子里点燃,用来驱赶蚊子,还有一股淡淡的橘子味。记得有一次下水折菖蒲时还被蚂蟥叮在腿上了,自己吓哭了,大成急忙脱下鞋子对着蚂蟥拍打好一阵才把那只软绵绵的吸血鬼给打下来。
大成只比自己大一岁,可什么都知道,也都让着自己,像亲哥哥一样。卢浩楠仿佛又看到他用鞋底拍打蚂蟥时睁着无畏的大眼睛,好像在说:“有我在,不要怕。”
卢浩楠的心感到压抑而又潮湿,像是夏天暴雨来临之前的沉闷。他看到自己走到了小路到了尽头,面前是一条宽一点的公路,可以过往车辆,自东向西延伸,这意味这已经走出塌陷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