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向日葵
度金凯
有故乡的地方就有向日葵。
房前屋后,竹篱旁边,有阳光的地方都可生长,星星点点,不会成林,如居住稀疏的人家一般。
春天来到,村头的月季、茉莉、蔷薇、石榴、麻杆花,处处开得惊艳,却少了向日葵的疏离豪放之美。向日葵仪态大方,发叶匀称,顺着直立的杆茎一叶一叶长上去,展现出匀称而直率的印象之美。微风掠过,摇曳婆娑,一片生机盎然。如果非要把向日葵比喻一个人,那就是大个子,大脸盘,简单、开朗、热情。
盛夏,太阳曝晒,葵花开得最为热烈,色彩是纯正的黄,从下仰望,明丽中另有一种庄严,连四周的景物也跟着热烈起来。秋来,整齐有致的葵花籽,散发着激动人心的诱人香气,这是阳光的香气,它是大地最美的味道,忽然让人感觉世界如此新奇美好。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把向日葵的香提取成香水,那迷人的太阳味道不知增加多少男人的魔力。
我喜欢向日葵。小时候,我画的第一张画就是向日葵,用蜡笔涂出的向日葵,青翠、大方、疏阔的叶子。葵花闪着金色的黄,即使果实累累,它的周围也一直有椭圆形的花叶,吸引着蜜蜂蝴蝶。炎炎盛夏的放学路上,我将它用来遮阳。蒙蒙小雨上学途中,我用它来避雨。乡亲们用处就多了,用叶子蒸出清香又可口的窝窝。用叶子蒸肉或是做米酒,味蕾会散发出美妙的香甜。我父亲还用向日葵叶子,包上野鹊,放在灰烬里,那只不小心从天上掉下摔死的野鹊,是我最早的美味烧烤。
生活中有了向日葵这样的温暖细节,就永远也不会忘记,仿佛一忘记就会被幸福所遗弃似的。
向日葵高大挺立,比别的花草显得强势。无论雷电狂风,还是盛夏酷暑,它都以独立的姿态挺立。向日葵的独立决不是孤单寂寞,白云蓝天,炊烟与鸟儿是它最好的陪伴。它在强大的风中的声音,表明它的内心绝对不是弱者。太阳是她一生追随的恋人,它的全身心一直跟随太阳,太阳在哪个方向,它的脸就朝着哪个方向笑,绝不左顾右盼,它是为了太阳而生。有诗人写道,“太阳照在哪里,它的硕大花朵就热烈鼓掌,高宣万岁,一心颂圣。”因此向日葵也是忠贞的爱情之花。村里没有玫瑰,小伙子向姑娘求爱时,有时会拿一朵小向日葵来送给对方,做为爱慕坚贞之物。
故乡的葵花籽,我几乎很少吃,不是因为它的少,它常出现在年轻人的婚礼宴席上,为节日和喜宴,增加浪漫的色彩。秋末熟透之时,向日葵的主人,就把它齐头掐断,里面露出棉絮状的芯,原来向日葵的心早已思念成空,为了它终生的恋人---太阳。自此生命就此宣告完结,叶子在秋风中由青变黄,但躯干绝不倒下,直至被主人拿去烧锅做饭,不留下一点痕迹。向日葵是爱得轰轰烈烈的一生,也是短暂的、悲哀的一生,
在画家笔中,向日葵象征着激情,象征着生命的强大。是久居黑暗中向往的光明使者,是孤独与奔放交织的最美的组合。
如今每次回到家乡,吃到香甜的葵花籽,却很少见到的生机昂然的向日葵,也难见到向日葵映衬下的村庄屋舍。向日葵生长的地方早已被一排排规划整齐的水泥屋舍代替,向日葵随着故乡的变化而不见踪影。
我早已把向日葵看成是家乡之花,因为有向日葵陪衬的家乡永远是春天,它是游子乡愁的象征。向日葵用一生全部精力追求太阳,一如游子心中向往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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